2012-1-12 13:23:08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12-3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经纬纺机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技
术公司”)及北京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宏”)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其中本公司为出让方,北京博
宏为受让方。三方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咸阳经纬织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
阳织造”)的 75%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北京博宏,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8236 万元。
转让完成后北京博宏持有咸阳织造 75%股权,本公司持有咸阳织造 24.33%股
权,新技术公司持有咸阳织造 0.67%股权。
由于北京博宏为恒天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地产”)的全资子公司,而
恒天地产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持股
28.57%、宏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投资”,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纺织
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纺机”)持股 90.62%)持股 22.86%的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只需取
得董事会的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叶茂新董事长
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其中出席会议的叶茂新先生、李晓红先生、颜甫
全先生、石廷洪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共 5 人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关联交
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见本公告第九项)。
二、 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北京博宏的股东为恒天地产,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恒天,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1280294840X,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华西街 16 号,法定代表人:
张杰;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注册号:11000000271635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博宏的资产为 316,136,274.23 元,负债为 184,913,753.18 元,营业总收入为
350,012,226.61 元,利润总额为 103,108,057.19 元,净利润为 71,806,190.06 元。
近三年北京博宏的主要业务为在北京开发、销售“冠军城”项目。
1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咸阳织造的 75%股权,咸阳织造的股东为本公司(持有 99.33%
的股权)、新技术公司(持有 0.67%的股权),主营业务为喷气织机的制造等,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7507.96 万元,设立时间为 1999 年 4 月 9 日,注册地为咸阳市,有
优先受让权的股东新技术公司已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咸阳织造的资产总额为
214,871,423.40 元,负债总额为 175,671,266.50 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52,479,780.49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39,200,156.90 元,营业收入为
100,082,862.92 元,营业利润为-1,298,465.60 元,净利润为 550,792.95 元,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52,375.83 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849,258.55
元。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咸阳织造的资产总额为
105,389,274.48 元,负债总额为 68,816,654.88 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0 元,或有事
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36,572,619.60 元,营业收入为 13,485,239.56 元,
营业利润为-2,495,707.35 元,净利润为-2,627,537.30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2,476,110.75 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31,829.95 元。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1)第 1325 号评估报告中确定
的咸阳织造净资产 10,907.69 万元(账面价值为 3,682.8487 万元,评估增值 7,225.21
万元,增值率 196.20%)。经各方协商,目标股权转让总价款确定为 8236 万元。
咸阳织造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见下表,评估报告的详
情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参阅。本
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无瑕疵,本次评估无期后重大事项。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
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由于我国产
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尽完全,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少,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
本次评估。当前被评估单位生产、销售规模变化很大,评估人员通过对被评估单位
提供资料分析,未来其生产经营仍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此,收益法不适用于本
次评估。综述分析,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302.15 1,890.04 -412.12 -17.90
非流动资产 7,358.66 14,995.99 7,637.33 103.7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2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532.38 8,436.25 3,903.87 86.13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2,826.28 6,559.74 3,733.46 132.1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资产总计 9,660.82 16,886.03 7,225.21 74.79
流动负债 5,978.33 5,978.33 - 0.00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5,978.33 5,978.33 -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682.48 10,907.69 7,225.21 196.20
导致评估增值的主要因素是: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账面价值 28,262,834.32 元,评估值
65,597,435.56 元,评估增值 37,334,601.24 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咸阳市近年来土
地价格不断上升所致。
土用
土地权 地 地 土地
面积(m2)原始入账价值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证编号 位 性 用途
置质
咸
阳
市
咸国用
玉出
(2007)第 工业 37,334,601.24 132.10
泉让 94,119.00 32,310,708.06 28,262,834.32 65,597,435.56
244 号
路
西
段
(2)房屋建筑物增值:a.房屋建(构)筑物的账面价值为原始建造或购置成本,
主要由于建筑材料、人工、机械价格上涨,重置全价增加;b.房屋建筑物会计折旧
年限短于其平均经济寿命年限。
3
设备类别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房屋建(构)筑物 44,357,746.81 83,444,019.04 39,086,272.23 88.12
合计 44,357,746.81 83,444,019.04 39,086,272.23 88.12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 8236 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具体付款安
排为:(1)合同签订一周内,北京博宏向本公司支付现金 4000 万元;(2)2012 年
7 月底前,北京博宏向本公司支付现金 2000 万元,本公司交付西区车间约 30 亩土
地给北京博宏;(3)2012 年 9 月底前,北京博宏向本公司支付现金 1000 万元,本
公司交付东区车间区域约 45 亩土地给北京博宏;(4)2012 年底,北京博宏向本
公司支付剩余股权款现金 1236 万元,本公司将办公楼区域约 20 亩土地及厂房全
部交付。
根据协议的约定,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各方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本公司在
收到北京博宏支付的股权款超过总价款的 50%后,本公司应向北京博宏提供为办理
目标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文件,由咸阳织造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 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根据协议的约定,咸阳织造的现有人员全部由本公司负责接收和安置,北京博
宏不承担任何人员安置费用。
七、 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咸阳织造的织机业务自 2010 年 10 月起已合并至本公司其他子公司,其目前已
没有纺机相关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业务造成影响。鉴于该公司主要资
产为房屋及土地,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为回笼资金,降低亏损,本公司决定出售相
关股权。由于评估的增值,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项股权出售可为
本公司带来股权转让收益约 5700 万元(税后),出售所得款项将可用于发展本公司
主要业务,符合本公司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交
易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八、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公司于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未与北京博宏发生除本公告交易外的其他关
联交易。
九、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进行该项交易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市
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本次股权转让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未失交易的公平性原则,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并对本次交易投赞成票。
4
十、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股权转让协议书
4. 咸阳织造的财务报表
5. 咸阳织造的评估报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