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00亿元。
此次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