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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制度化失信行为记入档案可查询

2012-8-1 9:39:40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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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遵守资产重组和分红派息的公开承诺,市场主体发布不符合事实的资本市场评论,这些行为今后都将记入中国证监会的诚信档案,形成违约失信的代价。

 

  中国证监会昨天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8月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资本市场首部诚信监管规章,涵盖诚信档案、诚信信息查询制度和违法失信惩戒制度等多方面内容。今后,证监会还将与国务院其他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

 

  办法规定,证监会将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全面归集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的监管执法、自律管理和司法等公共诚信信息,使市场参与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无处遁形。证监会法律部已经有专门的处室负责这项工作。

 

  上述诚信档案数据库对外提供诚信信息的查询服务,证监会仅收取材料打印、递送等工本费。市场主体可以按规定申请查询本人、本人聘请或提供服务的有关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信息。但是出于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这些诚信信息的查询并不是完全公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如果不予查询,应当对申请人作出说明。

 

  办法还建立了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包括在业务创新、试点中对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做出暂缓安排;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重点关注违法失信记录较多的机构;在主板、创业板发审委、并购重组委等委员遴选中,对有失信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的公开承诺的履行信息也将纳入诚信档案,并将予以公示。针对当前市场上部分主体发布与事实明显不符的资本市场相关评论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证监会可以对其出具诚信关注函,记入诚信档案,并可向其所在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