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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综改试点意见近期将下发

2012-1-7 9:34:43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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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1月6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务院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将于近期下发,县级医院将成为率先取消以药补医改革的突破口。

  张茅表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直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去三年各级政府医改投入超1万亿,未来几年政府投入还将继续增加,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将不断完善,并进一步拉动居民的健康消费需求。

  县级医院先取消以药补医

  张茅表示,“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和公益性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和服务监管等综合改革。

  张茅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几点改革内容,未来首先将主要通过改财政补偿和价格补偿机制,规范补偿渠道;二是通过改革以药补医机制,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三是通过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实现费用合理控制;四是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理顺责权利关系;此外,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调动问题,未来将主要通过改革内部考核分配机制,调动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

  其中,县级医院将成为改革的主要突破口。根据卫生部的安排,2012年计划先在300个县试点展开。张茅表示,总体来说,县级医院改革与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任务要求均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要把握县级医院改革的特殊要求,要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综合推进投入补偿、服务价格政策调整和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医药分开。

  村级卫生机构铺开基本药物制度

  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方面,张茅表示,“十二五”期间基本药物制度要紧密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重点在扩面和规范上下功夫,要在三年基础上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在所有村级卫生机构、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件的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其他的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全面配套、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据了解,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前已率先在安徽试行,安徽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对此建言,未来在所有村级卫生机构全面铺开基本药物制度需要一定过程,短时间内快速推行存在一定难度,建议从部分试点开始逐渐铺开。对村以上二、三级医疗机构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议设定一定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此外,各地卫生部门负责人针对基本药物价格方面,建议建立药物价格调节机制,未来可由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和厂家进行药物价格的沟通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