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8 9:06:37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针对“高利贷门”,四川中石化表示,那是个别人利用媒体和互联网歪曲事实,对该公司进行的造谣中伤,妄图以假乱真,颠倒黑白。有关政府部门已经给出定论,金鑫房产的变更是原股东的真实意思,合法有效,不存在隐瞒和掠夺,更没有什么放贷黑幕。
据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涉嫌向一些民营房地产企业非法发放高利贷长达数年,且金额巨大”。其中还提到,四川达州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因无法还债,被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下属企业接管,接管时公司3位原股东均未签名。
据了解,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由民营企业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筹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92万元,其中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335万元占股比60%,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出资1557万元占股比40%。截至目前,公司拥有50座加油站、加气站等经营资产。
四川中石化表示,收购金鑫公司是原法定代表人和原股东在社会舆论和经营巨亏情况下的迫切真实意愿,是经过公司集体决策,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处置的,目的是偿还金鑫公司巨额债务,尽快维护当地社会稳定,解决当地民生问题。“刘明诽谤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放"高利贷"和擅自变更股权事宜,妄图以假乱真,颠倒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