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5 9:22:31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自2000年以来,中药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滑,50%的中药企业处于亏损或停产状态。按国家目前施行的税收政策,中药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中药材是农产品,按照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而中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中成药按17%的增值税税率征税,中药生产企业增值税高出其他行业生产企业4%。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宛西制药董事长孙耀志表示,中药生产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企业每年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必然导致创新能力衰减和不可持续性,这与国家通过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的规划相违背。因此,他建议调减中药生产企业产品销项税率,还利于民,还利于企业,推动民族中医药事业发展刻不容缓。孙耀志提出了他的具体方案:第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药生产企业生产中成药销项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第二,中药生产属农产品加工范畴,应按照国家惠农政策给予价格补贴和能源补贴,以及享受土地占用、所得税等税费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