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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金融国资,谁主沉浮?

2010-7-20 13:17:02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为了加强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管理,高层再次酝酿成立“金融国资委”,把主要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至证券公司的国有股权,统统都尽归于“金融国资委”旗下,接受统一的监督。
一旦成立,“金融国资委”日后将代表国家的“出资人身份”(即是股东),加强监督国有金融企业的资产转让、人事安排和策略制定等环节。
        “像非金融国有资产,国资委管理得很精细,涉及业绩考核、高管年薪、绩效考核等。但与之相应的金融国资,就缺乏这样一个机构,现在财政部的管理是很粗线条的。”著名金融信托专家孙飞告诉记者,金融国资跟一般国有资产不一样,它的数额十分庞大。随着总量的继续扩大,以及所涉及业务范畴之广,有必要搭建一个兼管“人、事、财”的行政平台,更好地实现国资保值增值。
         孙飞举例告诉记者,中投这几年的投资并不成功,包括在黑石和摩根士丹利上的投资都是失败的,未来需要尽量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总结中投失败的原因时,孙飞分析,除了经济下行的客观原因外,主观原因也有,其一就是它的身份很模糊,到底是一个投资机构还是政府机构,它很多决策似乎有行政级别的因素,不是纯粹市场化的投资收益和风险评估的结果。
        “由宏观的混业经营、海外并购的协调,到微观如近年来闹得沸沸扬扬的高管薪酬问题,如果有金融国资委出面统一处理,效果比银监、保监更佳。”支持者表示,单独成立金融国资委显得十分必要。
        但是在国内经济界也不乏反对声音。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的观点是:目前已有多个部门监管金融企业,再另设机构只会重复建设。反而更有可能在国务院国资委旗下成立新机构,监督央企持有的金融资产。
        “现实情况并不允许这样做,因为从金融的专业性角度考虑,可能目前国资委并不具备金融国资的监管能力;何况目前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权本身并不归属国资委。”一位人大财经委人士认为。
        此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国资委可专门划出一个司来履行该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权。
        也有一些商业银行人士表示,如果成立新的金融国资委,权力将如何重新界定和分配也是一个关注的焦点。在设立金融国资委的同时,其他监管机关能不能“退出”。
        “现在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已经够多了,可以说,现在每天都有不同的监管机构在这里检查工作。监管部门恨不得把自己的监管办法,做成机构的管理制度。”银行界人士坦言,“适当的监管是必要的,但不能取代商业银行自我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