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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再度难产 私募基金是否纳入存悬念

2012-7-20 13:34:34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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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下称《基金法》草案)再度难产。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基金法》,这是自2009年该法修订以来争议的焦点之一。在6月底人大第一次草案审议期间,国务院法制办就曾提出两个分歧:其一是证券应如何定义。如果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证券是否包括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另一种意见是,把《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证券投资”去掉,直接以《基金法》涵盖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其二,就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出现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及合伙制如何监管等均为达成共识。在上述分歧争议情况下,一种意见倾向于“小改”,即单纯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但《基金法》修订小组牵头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就曾多次表示,希望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监管。

 

  根据7月11日公示的《基金法》草案,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要求私募管理人向证监会或基金行业协会注册或登记;豁免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注册,仅进行事后报备。按照原计划,已公示的《基金法》最早将于8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二读”和“三读”,并最终投票表决、审议通过。究竟《基金法》是大改还是小改,两者背后实际上体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仍待明确。

 

  我国现行的《基金法》自2004年起实施,主要用于规范和约束公募基金业的发展,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条款并没有涵盖其中,就满足现阶段和未来基金业的规范需求,2009年由吴晓灵牵头修订该草案。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该法再次提起人大常委会审议,至少要延至2013年。”修改后的《基金法》原计划最快于今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