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30 9:26:11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日前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运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初期试点额度约人民币200亿元,其中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可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称,29日一家已上报RQFII产品的基金公司透露,该公司RQFII产品已获香港证监会批准,正在等待香港证监会发布正式公告。据了解,该产品为偏债型产品。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首批RQFII基金产品已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