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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2 月20 上午9 时30 分
(二)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7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冉云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权数额692,701,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审议,与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选举邹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同意692,701,196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彭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