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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传媒集团上市获政策支撑

2012-2-27 10:20:49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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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进行兼并重组;允许有序引入非公资本;支持与电信等开展合作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荐研发高新技术的出版传媒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对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中央和地方出版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兼并重组新闻出版领域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此外,意见还首次明确提出了“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到位的新闻出版单位自愿加入各类出版传媒集团。”

 

  意见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国有出版传媒集团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开展产品合作、项目合作、资本合作;允许国有出版传媒集团引进具备资质的非公有文化企业作为国有出版传媒集团的一个部门参与出版活动;允许出版传媒集团控股或参股成长性较好的非公有文化企业;实现跨所有制发展;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荐研发高新技术的出版传媒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加强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为出版传媒集团信贷融资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制定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自主品牌等无形资产出资、质押贷款等有关政策。

  意见提出,指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出版传媒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其他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允许有序引入非公有制资本;鼓励出版传媒集团之间通过联合重组、参股等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

 

  意见还指出,鼓励出版传媒集团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多媒体、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出版传媒集团通过异地设立分支机构、连锁经营、与同类企业进行产品、项目和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跨地区经营,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与广播电视、电信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开展合作。

  意见明确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将进一步做强做优国家层面人文、教育、科技三大出版传媒集团,培育多个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型骨干出版传媒集团,推动新华书店跨地区兼并重组,组建全国性国有大型发行集团。

 

  此外,意见还首次指出,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参与建设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在两岸出版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支持有实力的出版传媒集团兼并、收购境外有成长性的优质出版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出版传媒集团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

  据了解,目前,我国共组建了120余家出版传媒集团。